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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及离婚证明;...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夫妻双方子女的户籍证明。 3.双方就离婚所达成的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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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及离婚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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