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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
1、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但学校也是委托监护人,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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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有: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件当中只承担过错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民事责任。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来看,如果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及管理当中的确存在过错,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人开始关心孩子上学期间的监护人是有很重要的原因的,那是因为现在很多孩子在上学期间总是无缘无故的遭受到其他人的伤害,或者孩子自己不小心磕磕碰碰的这些意外事故。学校不可能需要承担作为父母的一些监护职责,但学校对孩子是有管理义务的,学校只要尽到了监管的职责,就不需要对这些意外事故负责任。延伸阅读: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继母或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吗监护人的确定标准
“学校是学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监护人”的说法不正确。 1、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仅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2、学校也不是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学校只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不属于监护义务。因此学校在未成人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件当中只承担过错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民事责任。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来看,如果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及管理当中的确存在过错,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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