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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可以再使用迁出地的户口本: 1、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户口所在地的,在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迁出地的常住户口就必须”注销“; 2、当事人应...
双方已经离婚,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可以选择迁出或者分户。如果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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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真是很遗憾,法院不会受理。 但以下规定或许有帮助——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第三十六条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一方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另一方不愿拿出居民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教育仍不理的,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同住人的认定标准之一就是户口在里面,除非是外地媳妇结婚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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