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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关于少数民族二胎政策怎么说,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从2016年元旦起,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政策。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二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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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少数民族女性是可以生二胎的,但须符合以下条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或者在少数民族乡、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孩子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生二胎。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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