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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受让人;贷...
股东的股权一般不需要对债务进行特殊处理,因为只要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就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的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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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股权转让是指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受让人;贷: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受到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收款—投资其他股份—被投资单位,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公司是独立民事主体,公司债务只能由公司以其自身资产承担,不存在原股东承担债权债务的问题。如果公司有较大债务甚至资不抵债,那么股东对这个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价值就很低,甚至没有价值,这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应该体现出来,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公司账务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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