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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传票传唤当事人到庭次数不固定,最少一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
1、法院传票上的内容是通知你开庭时间和地点 2、法院给你传票的时候会把对方的起诉转副本一并交给你,起诉状上写的是原告要你陪多少钱,和基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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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票要到了,根据案情和伤者情况立即聘请律师,详细说明当时的细节,不应拖延; 2.签收后,一般在一周左右开庭; 3.商业险有20万,还须看合同约定赔偿项目和受益金额,有律师的话会比较专业,当然,你还须自有主张; 4.你有商业险,应该交强险也会有。对方“腰椎骨折”,如果未致残,交强险医疗费用最高赔偿是1万元;如果致残,交强险伤残最高赔偿11万,加上医疗费用1万,就有12万,应该说加上商业险20万,对你的压力不算非常大; 5.责任是你七他三,对方也须分担责任,以20万赔偿论,20*0.3=6万,也就是对方须自己分担6万的责任。应该比较好处理。
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受理了该案后开出了开庭传票,将改变时间通知了被告,原告事实上也按时参加了庭审吧!不要耿耿于怀了。二、如果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鉴定以及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和医药费支出情况进行鉴定的提出请求。他们垫付费用,如果结果没改变,也是他们花钱。让他们申请去吧!三、支持被告对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和医药费支出情况提出异议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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