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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此种情形没有触犯刑法,不属于犯罪。如果没有其它违法犯罪情节时,男方没有坐牢之灾。但要是男人是成年人或大龄男子,与这样的...
理论上属于强奸,但只是偶然发生一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不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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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规定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不满14周岁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所以不构成强奸罪,应交由监护人管教或者少管所管教,对女方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是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方均构成强奸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3、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除外,即女方患有精神疾病,且男方是在女方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则不管女方年龄多大,男方仍构成强奸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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