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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交强险,应当要赔。根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也...
《汽车驾驶执照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超过有效期交换的,依法处罚后交换。也就是说,司机没有按期办理交换手续,驾驶执照不必被取消,受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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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证驾驶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保险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其突破一般保险赔偿责任理论,与一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不同的是,其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尝,因此,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赔偿仅针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基于交强险公益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对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于第三人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但此举并非纵容无证驾驶人逃避法律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已经实际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的前提下,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该追偿权与传统保险法理论上的代位追偿权不同,这里所说的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代受害第三人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首先需要明白,司机在为期12个月的实习期内是不允许独自开车上高速。那么违反违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呢?这就需要视情况而定: 1、车辆有交强险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不足或无交强险及其它商业险的,不足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由肇事车主独自承担。 3、交强险不足的,又有商业保险的。若商业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机在实习期独自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不赔,且已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时,可以不赔;若商业保险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因司机违规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保险理赔方面多少会遇到阻碍,保险公司会以车主违规驾驶为由拒赔。此时与对方争执是没有用的,需要看清合同条款,如果对合同条款不熟悉建议可以找个保险拒赔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分两种情况。 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上高速的,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坐在副驾陪同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正常理赔。 2、驾驶证在实习期间单独上高速了,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实习期上高速处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不符合要求处 200元罚款。凭驾驶证到车管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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