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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虽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无血缘关系,但是,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且,法律赋予其与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事实上,虽然再婚子女与再婚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法律赋予其与出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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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 再婚后又离婚的,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继续抚养的强制义务。离异之后,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随之解除,继父母是否抚养继子女属于个人自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再婚夫妇的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取决于情况。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再婚夫妇的子女应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同时,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继子女。
不可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未尽抚养义务等同于遗弃、抛弃子女,只要子女能拿出证据父母并未尽到抚养义务并有遗弃行为,可拒绝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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