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一般规定为: 1、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 2、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确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