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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必定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只是可以越过第一第二顺序来继承,也可以不平分。遗赠则一定不是法定继承人,第一第二都不是,才叫遗赠。...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无偿给予他人财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与赠与的区别在于:一、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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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2、遗赠具有的法律特征:A、遗赠是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B、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C、遗赠是一种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D、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1、遗赠受领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接受、放弃规定不同。4、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在参与遗产的分配上不同。遗赠与赠与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就可在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赠与则是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赠与人和受赠人与人是合同关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得到受赠与人的承诺以后,即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发生法律效力。2、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赠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而赠与则要在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并实际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后才能发生效力,因而赠与是生前生效的法律行为。3、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方式进行,并遵守法律关于遗嘱的有关规定。赠与则没有严格的形式,除法律对特殊标的的赠与有形式上的要求以外,双方当事人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因此,遗赠是要式法律行为,赠与是不是要式法律行为。4、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遗嘱人按照遗嘱方式处理其死后遗产,在法律上有一定的要求。如不剥夺无独立生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遗产份额,同时也不得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等。而赠与的情况则不同,对赠与人处理自己生前的财产的范围。法律是不加限制的。二、遗托遗托,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遗嘱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附加提出的某种必须履行的义务。(一)遗托具有附随性(二)履行遗托义务是接受遗产和接受遗赠的前提条件(三)遗托是必须履行的,具有不可免除性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是: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统一。4、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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