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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申请破产的原因。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经营不好,就无法存在,可能需要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后,公司永远不会存在。以后也不可能继续经营...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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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出现以下的情形会终止企业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风险提示: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程序的主要环节有: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法院接受材料后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 4、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如接管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登记、审核申报债权,追回属于债务人财产等; 5、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6、管理人实施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等; 7、法院宣告破产; 8、管理人制定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按方案实施; 9、破产程序终结; 10、注销企业。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如:山东桓台县聚利织造有限公司系桓台县供销社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棉花收购企业主副营分离的政策,将原属淄博第一油棉厂纺织车间的职工和设备、厂房等设施从该厂分离出来成立的,同时将原属第一油棉厂的银行不良贷款也拔离至该企业,致使该企业从成立之初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无力经营,被迫申请破产。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销账务等诸多问题。 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尤其是国家紧缩银根的时候,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再好的设备也不能发挥其优势。企业的资产不能有效地产生利润,降低了资源利用率。 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再生产或新上项目投资,造成企业经营负担过重,使本来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雪上加霜。如翔鸿纺织公司在我县乃至全国纺织业滑坡的情况下,依托泰康食品厂,在对市场、资金、职工素质、市场占有率等因素没有进行充分可行性调研的情况,仓促立项,仓促开工,导致流动资产严重不足,产品质量低下,又仓促停工并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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