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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共租赁合同丢失,可以重新签订。一方丢失的,可以复印给另一方并保留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至终受法律保护。合同份额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根据您的描述,这个房东是个人吗?如果是个人,那么他的留置权可能存疑也就是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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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2、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3、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房屋租赁备案证需要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核监证后,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签署二审意见;缴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房东的租房合同丢失,可以找租客复印一份。办理了备案的情形下,也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查询备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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