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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国家...
生育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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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员工应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员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使用者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使用者支付。
社会保险中的生育险和工伤险是国家对劳动者的一项社会福利保障,用人单位是必须缴纳的。根据上海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生育险的规定: 1、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群如下: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未参加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1、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电脑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生育保险所享受的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后期如果有保险需求,也可以来新一站保险网看下,这是一家保险代理平台,合作的保险公司多,可以多家比较,后期理赔都是全程协助的,和保险公司理赔部门专人对接,不需要自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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