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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降薪,不依法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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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正常工资的差额,以及给付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企业的规章制度,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因违反法律,也是无效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如果用人单位在你怀孕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依法提出拒绝。 2、如果调整工作岗位后,降低其工资待遇的,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相应赔偿。 3、建议,不要自己写个人原因辞职,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金、赔偿金、失业金等等都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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