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 一、三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
中介合同的履行地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没有约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确定。仍不确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也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前提是要有变更合同的协商,比如变更工作地点,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解除。
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按约定或实际执行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为了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首先要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目标,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时结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确定,按以下方法。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旅行;其他目标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