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
有下列情形的合同为有效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签订的合同;或者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的行为人签订的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的效力是必要的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签订的非纯利益或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二、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过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 三、无权处分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合同。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民事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没有处分权的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