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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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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一、单位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以劳动关系为准,职工只要与相关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3、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二、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单位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4、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5、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两份6、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两份7、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两份8、280元现金(如先办理社保开户,到公积金中心只需告知办理关联,不需缴费)9、法人章、公章10、公积金开户清册表然后你带着上面这些材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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