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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遗赠就是指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把财产无偿地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有如下特征: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包括遗赠人遗产中的义务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受遗赠权只能由受遗赠人享有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遗嘱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公证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自书遗嘱生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全部内容。书写好自书遗嘱之后为了确保其法律效力,是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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