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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标准已经废止,现行有效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各部位都有轻伤鉴定的依据,不能完全罗列。《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轻伤使人...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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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三条:手损伤(一)一节指骨(不含第二至第五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二节指骨线性骨折。 从本条的规定来看,应该是构成了轻伤。对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你说的颅骨伤口长度,你没有说清楚是钝器还是锐器所伤,所以不能判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果锐器是要达到8CM,如果钝器伤则6CM就构成轻伤。 总之,对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则你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构成轻伤,根据你的描述大概不构成轻伤,但可以追究对方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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