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主要是指,在某刑事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审判决下来后,该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部分...
对判决认定部分的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体如下:第二百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案件诉讼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上诉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关于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高法适用民诉法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
如果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可以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763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2,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