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
对于被执行人不去法院的回答见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就是拒绝配合法院执行的人应该怎么处置的解答 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执行法官应将有关证据材料报执行实施科科长审核后移送裁决部门。执行裁决部门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局(庭)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再移交执行实施部门实施。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收到法院传票后如果不去,法院执行不理的话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77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