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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也可以视为夫妻重新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应视为夫妻共同财...
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可以视为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该房产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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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作为产权人之一的,属于原产权人的赠与。没有约定份额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四人共同共有。应按照“维持房屋使用现状”、“照顾经济弱势一方”、“分割便利”等原则办理分割。按支付折价款方式分割的,折价款可参照分割时房屋市场价格的1/4。有贷款未清偿的,应预先扣除。
首先,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名字的,除有特别约定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其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署名的,需要结合登记结婚时间、出资情况,确定产权归属。登记结婚前一方首付并按揭部分,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按揭的,产权属于婚前首付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双方可以主张分割。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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