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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以下是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问题的回答 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2、如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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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小孩抚养权。协商变更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即可。 如果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起诉要求变更。但此种情况需要出现法定变更情形,否则难以变更成功。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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