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驳回起诉是对原告诉权的一种否定,是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 ...
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决定不再受理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法院裁定驳回民事诉讼,一般不能再起诉。
可以,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初审法院的判决败诉后,可以上诉到均有行政诉讼上诉管辖权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版)第七条规定,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二审终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或者直接到首都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两者效果相同的)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而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就是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再审申请驳回的案件绝对不会再与受理和立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6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