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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赔偿。一般陪伴受害人,受害人不在(死亡)的,赔偿受益人。...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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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5月1日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在2008年2月1日发生的事故,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为1000元,财产损失为100元。因此,你除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在经济损失总额减去强制保险限额后余额的10%内赔偿。
1、交强险:赔偿第三者(事故中的对方)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医疗损失在国家医保用药范围内最高1万元; 2、第三者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最高赔偿不超过保险金额(具体金额在保险单中有明确标注); 3、车辆损失保险,赔偿自己的车辆损失,赔偿原则为: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如保险公司赔偿仍有不足时,不足部分则由肇事者承担。
自2008年5月1日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在2008年2月1日发生的事故,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为1000元,财产损失为100元。因此,你除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在经济损失总额减去强制保险限额后余额的10%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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