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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
是的,通常24小时内立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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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三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是需要积极的接受治疗,配合医生的相关的工作,对于赔偿金额这个方面的话,是不需要太过于担心的,只要是在医院方面的合理花费,都是需要由责任人进行承担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规定交警只有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时才有权扣留车辆,并且应该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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