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通知书也可以称为立案收据,一般是给举报人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
法院通知当事人领起诉书是指当事人被他人起诉了,法院通知领起诉书要求当事人按法院的规定出席法院的审判,这时候委托律师进行应诉是很有必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 那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说明案件正式受理并立案。下一步是从立案之日起5天内人民法院将起诉书的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天内提交答辩书。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5天内将答辩书复印件发送给原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6人已浏览
1,123人已浏览
783人已浏览
4,4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