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
非法采集、提供血液或制作、提供血液制品、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采集、提供的血液中含有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采集、提供血液或制作、提供血液制品、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采集、提供的血液中含有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2)制作、提供的血液制品中含有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3)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一次采集血液、传染病原微生器材、危险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制造者对血液制造危害者健康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本条和本规定第52条、第53条、第55条规定的血液是指全血、成分血和特殊血液成分。本条和本规定第55条规定的血液产品,指各种人血浆蛋白产品。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采集、提供血液或制作、提供血液制品、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采集、提供的血液中含有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2)制作、提供的血液制品中含有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3)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一次采集血液、传染病原微生器材、危险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制造者对血液制造危害者健康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本条和本规定第52条、第53条、第55条规定的血液是指全血、成分血和特殊血液成分。本条和本规定第55条规定的血液产品,指各种人血浆蛋白产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