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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定,判定标准如下: 《民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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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定,判定标准如下: 《民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1、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A.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C.当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2、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合同是否已经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 B.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合同方能生效。
根据(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 第二十四条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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