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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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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待遇有以下主要内容:医疗期待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仅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的长度根据职工的连续服务年限和单位服务年限确定,最短不少于3个月,一般不超过24个月;经医疗机构申请,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最长延长6个月。疾病津贴也被称为病假工资。其中,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社会协调基金用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此外,当职工支持亲属生病时,一般只有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如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一般为50%)医疗补贴。员工生病或者因工伤停止工作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龄支付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人%。医疗待遇工人一般可以选择在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合同的指定医院就医。其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药品费用、检查治疗费用、住院费用。
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休息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残疾补助金残疾补助金一次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员工因劳动障碍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障碍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残疾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残疾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残疾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残疾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残疾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额(3)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残疾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员工因劳动障碍被认定为7级至10级障碍的,受到以下待遇(1)从劳动保险基金按障碍等级支付一次性障碍补助金,标准为7级障碍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障碍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障碍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障碍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支付一次性劳动医疗补助金和障碍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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