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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健身房存在过错的,那么你可以要求退款,建议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
健身房倒闭,健身卡余额可以要求退还。健身房倒闭属于客观上导致服务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办卡人据此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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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开发商是不会退的。但是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人还不错的话,或许会退。而对买房定金退款需要多久是要看情形的。如果开发商承诺退款,那么他们会给你说时限的。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约订立前先行约明部分条款,将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定后续谈判其他条款,直至本约订立。 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最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 因此,在继续进行的磋商中,如果一方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本约,都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双方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考虑,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致使本约不能订立,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 这种情况下,预约合同应当解除,已付定金应当返还。也就是说,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认购书并非一定要签,看条款要留个心眼儿。目前大部分楼盘在销售时,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事实上,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但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心仪的房子,开发商又要求买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而您又担心错过好房源该怎么办呢? 首先,务必要考察好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子日后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此外,一定要仔细查看认购书内的每一项条款,尤其是关于定金的相关条款,以及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签订,也要关注认购书的生效和失效时间等内容,更要确保签订认购书的时间是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之后。
1、首先要看你和健身房的协议,如果协议上有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来。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理的。你可以和健身房先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协商延迟健身期间或者退部分余款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权益。3、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如你自己确实只能在某一个月健身,其他时间确实没办法,比如出国,去异地了。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诉讼,但诉讼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为这点事情打官司不值,还是双方协商为好。4、你也可通过投诉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等方式帮忙协商,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相关法律规定及法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0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你与健身房签订合同时并无法预见疫情的爆发,应属不可抗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可以此为据与健身房解除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4)虽然上述合同可以解除,但合同的解除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根据民法公平原则,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损失。这部分的损失既不能由消费者全部承担,也不能由健身房全额承担。所以,健身房要么延期合同,要么退部分余款,办健身卡的人也需承担一定的损失。当然,协商损失分担存在一定困难,希望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换位思考,各自退让一步,互相体谅,互相宽容。
1.你去健身房办了健身卡,与健身房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两方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应该履行各自义务,依法行使权利。 2.现在由于工作原由,与健身房工作人员沟通退卡,如果当初书面或表面对退卡的要求、方式、数额等有明确商定的,能够按照商定解决,如果无商定,那么就只能商量解决该问题 3.无书面合同或协议的,能够再次达到赔偿解决协议,议论解决方案 4.如果你不符合退款要求,另一方能够不予退款,这是隶属你方原由导致违约,非另一方职责 5.能够考虑将健身卡转让要回支付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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