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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
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办理迁移本人和孩子户籍手续。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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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后孩子的户口应该落在哪一方,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最好是落在与孩子共同生活,即扶养监护孩子的一方。r2、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有时会不一致。我国法律中有经常居住地的规定,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可见,我国是存在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现象的。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再婚后,孩子的户口应该落在哪一方,只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但考虑到扶养监护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孩子的教育等方面的需要,最好是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即实际扶养监护孩子的一方,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前提是该中学愿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借读,家长应事先联系学校的招生办负责人,依对方的答复办理。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办理迁移本人和孩子户籍手续。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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