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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现在不想交了不能退。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
(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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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之前,如果已经年满60岁,那就不用再缴费,自实施的那个月起,每个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一般最低的标准就是93元/月。年龄没有60岁,就应该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进行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其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不可以退,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一、移居国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个人死亡的。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补足15年,不愿补缴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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