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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可以重新起诉,法院应予受理。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
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依法还是可以再起诉的,但离婚的案子有一定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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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销诉讼和撤回诉讼,是一个意思,只和终止诉讼有本质意义上得区别。撤诉后仍可以按原诉讼案由重新起诉。但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一般需要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撤诉有两种形式: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最高法院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宣布判决前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允许的裁定。第十一十七条:根据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允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因证据不足而撤回诉讼外,自诉撤诉后,又告诉了同一事实,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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