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
专家鉴定组应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的作用、患者本来的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交付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所有涉及的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单位,当事人申请办理卫生行政部门时,只能向其中一家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有关行为人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三、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合格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为了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公正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交给社会团体组织医学会。医学会有三个层次,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具体分工是: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鉴定。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在实践中,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的案例很少,通常由两级地方医学会进行鉴定。有时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