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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干了七年了,现在被要求自己自动请辞,我能得到赔偿吗

2022-07-14
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第四十六条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背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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