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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s://chengdu.chashebao.com/zilia...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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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后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现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完成所有材料后受理。步骤二: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后,进行调查核实。步骤三: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处理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综合窗口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市劳动保障大厦12楼;办理条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员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员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目前如果是成都市交通事故工伤申报的话,具体来说出了交通事故,被判定为全责,如果是上班途中的话,负主要责任的,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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