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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必须要办理去派出所。具体的材料给您讲一下:迁出地材料:户口本(孩子的)、身份证、迁出证明(迁出地办理)迁入地材料:户口本、房产证(你...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户口迁出再迁回来的,具体流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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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 2,如果有,也是地方性质的政策(比如说北京就有严格的限制),应以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为准,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资料准备:1、基础证明书(资料):当事人户籍簿和身份证明书原件、转移地集体发行的同意户籍转移证明书、户籍转移地集体和户主发行的同意接受证明书2、其他证明书和资料:当事人转移户籍申请书(发行转移理由)、购买住宅户籍(提供住宅生产证明书)、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妇避难(提供结婚证明书)等3、带着上述资料和证明书去户籍转移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籍转移证明书,取消原户籍转移证明书4、带着转移证明书和上述转移证明书去户籍地派出所的转移证明书。
可以搬家。当事人想把户籍转移到原籍地,需要本人和户主,在当事人的身份证、户籍簿、结婚状况证明书、原籍定居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定居手续,派出所审查通过后,向当事人发行定居转移许可证。当事人或户主凭准迁证及以上证件材料,回当事人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后,当事人或户主回到原籍定居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定居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市民转移本户籍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转移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转移登记,收到转移证明,取消户籍登记。公民从农村搬迁到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招聘证明、学校的招聘证明或城市户籍登记机关允许搬迁的证明,向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搬迁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居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市民转移,到达转移地时,城市在三天以内,农村在十天以内,本人或户籍主持转移证明书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转移登记,支付转移证明书。没有转移证明书的公民,向转移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转移登记:1、复职、转职和退役军人、县、市兵役机关或团以上军事机关发行的证明书2、从海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和入境证明书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在释放机关发行的证明书上。第十九条市民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分户、失踪、回收或其他原因引起户籍变更时,户主或本人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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