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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费由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或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2、可能法院认为你在该案中具有一定的过错,因此虽然从法...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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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 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 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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