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专利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2021-08-21
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代理人受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委托,以申请人的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   专利申请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专利权,一旦发生专利侵权或者其他专利诉讼,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查处理。审批专利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邮局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这些文件要求写得周密细致,无懈可击,既要使发明技术特征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者保护公知的技术特征。许多发明人、设计人特别是初次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由于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缺乏了解,即使搞出了优秀的发明创造,但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申请或者进行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由于专利申请手续繁琐,申请过程中要按期完成许多事务性工作,往往从事发明创造的人,多数不擅长从事这些工作,这就要通过专利代理来解决。

相关法规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专利局给予撤销机构处罚: (一)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 (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 (三)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四)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收取费用的; 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