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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了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借款人合法遗产的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借款人的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借贷关系的消灭,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建议您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尽早固定债权。什么时候借出去的?借条上有约定还款时间吗?借条还在吗?您还能联系上到对方吗?当时是以现金还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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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根据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配偶和子女。借款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借款人的配偶和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借款人去世后,剩下的借款应该由配偶来还。如果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话,可以不承担借款人的债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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