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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因适当返还,具体什么原因?用了多少?男方什么态度?...
在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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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起诉要求退还。
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经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上述规定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结婚不足一年,由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按2年计算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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