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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有死刑和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所提问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须附加的。 根...
严重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处罚程度很深。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往往会失去相关的政治权利,不能参与相关的政治生活,严重影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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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指永久剥夺罪犯的政治权利。犯罪分子永远没有选举权和选举权,也不享有发言、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剥夺政治权利一般适用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剥夺罪犯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罪犯以下4项权利(1)选举权和选举权(2)发言、出版、集会、社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在一定条件下,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是可以恢复的。 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缓,被终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从徒刑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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