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需要满足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与本案没有任何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条件,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待审查的担保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担保人必须与本案无关,与嫌疑人、被告人嫌疑犯无利害关系。担保人不能是本案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证人。否则,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很难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第二,担保人应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具体来说,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担保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的身体状况使他具有监督被担保人行为的能力等。是否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绝不能只凭担保人本人的说法来确定他是否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三,证人应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能成为等待审查的保证人。第四,要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保证人的住所有自己的住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担保人候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担保人担保人或提供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嫌疑、被告人等待审查,命令嫌疑犯、被告人提交保证人或支付保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3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