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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认定需要根据交警开具的认定书,如果是属于你们这方责任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
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雇员的行为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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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雇佣活动中开车撞死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员工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员工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员工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视为从事雇佣活动。
根据你就此交通事故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1、电动车驾驶人就此事故不应承担责任,因为机动车靠边停车是借用非机动车道,借道方在不妨碍正常通行的电动车通行的情况下才能靠边停车,机动车靠边停车时车轮边缘不能离路肩大于50公分以上,只有机动车停车时轮缘超过了50公分以上电动车才能从其右侧经过,所以断定机动车侵犯了电动车的通行权并引发出了发生事故的机会。电动车搭载乘客属于违章行为,但是和这起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无论电动车载人或没载人副驾驶室人员突然开门都会造成右后方的来车或来人躲闪不及。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存在以下疏忽大意,借道停车没有观望右后方的情况,以致留出了右面被超车的空间并且对边上的人员没有进行开门应该注意的告知义务,所以机动车驾驶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伤者要求你负责其一日三餐不合理,只有在其住院的情况下才能享受住院伙食补贴而不是全部的伙食费,因为在损害赔偿中一定会有误工费补贴的。 3、副驾驶座位上的开门人在此次事故中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驾驶员没有把车停在安全、适当的位置、没有观望右后方、没有在开门前进行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因此边上的人开门不当的行为后果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开门肇事者只有在案子了结后从道义的角度考虑部分补偿一些给驾驶员。 4、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问题可以参照你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开车撞死人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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