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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总工作年数不同,最高可达24个月。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和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间:(1)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公司的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5年以上的是6个月。(2)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公司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是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是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
我国劳动法规定,病假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可以公司自己规定,但不比这个低就行。 事假一般是不带薪的,按照当月出勤比例扣除。比如应出勤23天,但是实际出勤20天,实际应付工资为=工资总额*20/23,这个工资总额不含奖励和补助的。
1、病假时间规定为:《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病假工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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