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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国务院另行规定商品房预售人购买的未完成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问题。但到目前为止...
(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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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可以告知对方。但是已经交纳的定金不会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自己不想要房子了,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定金不仅可以退,还可以退双倍。 刘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预订商品房一套,价款为人民币40万元。在签订认购书后的15日内,刘先生必须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签订时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交纳定金2万元,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当刘先生要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无法与该公司就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一致,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刘先生提出要退回定金,而该房地产公司则提出刘先生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现在来讲,解决的办法由很多种,效果也不一样,就目前的状态来讲,因为还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很多合同约定的责任还不能对你们双方产生效力,只能是协商来解决。这样,你先按照以下两步走: 1、尽量谅解房屋不能建设的原因,留存好相关的证据信息,并把合同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 2、根据你了解的信息,正式的跟开发商谈判一下,看看其合理解释是什么。 当中,你作为实际买房人,不应当只找售楼人员,应当找主要负责人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让其消除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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