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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成都户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三无人员;...
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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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书、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书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明书、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偿费用结算书(原件)。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线查询: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条件:具有成都市户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低收入家庭。
首先,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如下: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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