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
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15日内到当地非法交警队进行处理。如超过15天未处理,则需对当事人加收滞纳金,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记录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的书面法律文书。
罚款通常涉及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8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